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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36511/11/2016

知道保险金是教法禁止的之后可以用它修建清真寺吗?

问题: 185634

我弟弟在6个月前去世了(愿主怜悯他和所有穆斯林)。他参加了沙特和英国银行的项目,该项目的名称是个人意外担保;就是你从自己的工资中交纳规定的金额长达数年,在你死亡或受伤之后,你或你的继承人将会得到与参加担保的种类相应的金额;我弟弟去世之后,我的父母获得了25万里亚尔的金额。我的母亲从中预付了五万里亚尔,为去世的兄弟修建清真寺,她打算用剩下的20万里亚完成清真寺的修建工作,但有人说这笔钱是保险金,是教法禁止的,不能用它修建清真寺或者履行宗教功修。

德高望重的谢赫,希望您为我们指示最好的做法,我们必须要付出五万里亚尔,然后把它放在公益中,以此替代交给清真寺的那笔钱吗?也就是举意用放在公益中的五万替换修建清真寺的五万,这样一来清真寺的修建就变成合法了,或者我们可以采取其它的做法的吗?

答案

感谢真主,祝福先知及其家人

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
第一:

我们已经阐明了教法禁止的所有类型的商业保险合同,敬请参阅(10805)和(130761)号问题的回答。

你兄弟参加的这个项目也属于教法禁止的保险。

第二:

如果信士忏悔投保、或者他被迫投保,他只能从保险公司拿回他分期交纳的保险金。

敬请参阅(131591)号问题的回答。

应该看一看你的兄弟分期交纳的参保金额,这是从总金额(25万里亚尔)中合法的数额,无论超过五万或者不足五万都可以。

把这一笔钱并入他留下的遗产,都属于他的继承人。

如果他的继承人同意使用这笔钱修建清真寺,这是可以的。

至于剩余的钱,如果能够还给保险公司,就还给它;否则就把它花费在穆斯林的公益中,包括修建清真寺,这是为了处理非法的钱财,而不是替死者施舍,因为你们不能合法的拥有这一笔钱。

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:“一个穆斯林的商店失火了,几乎烧掉了其中的所有商品,因为他在几年前在一个保险公司投保了,所以保险公司赔偿了他的所有损失,关于他获得的保险金的教法律例是什么,尤其是他在那些年中交纳的全部金额加起来还不到火灾损失的一半,你们也知道在一些国家必须要参加保险。”

他们回答:“这种商业保险是非法的,因为其中有高利贷、欺骗和无知,以及非法侵吞他人的财产,遭受火灾的店主应该拿取与他交纳的保险费相当的金额,然后把剩余的赔偿金施舍给穷人,或者花费在其它的慈善事业,并从保险公司退出保险。”《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太瓦》(15/ 259-260)。

欲了解更多内容,敬请参阅(21559)、(101869)和(117290)号问题的回答。

真主至知!

Source

伊斯兰问答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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