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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46905/09/2015

在剃光头发之前把正朝并入副朝的教法律例

问题: 109267

如果履行享受朝的人从戒关受戒,完成了副朝的仪式,但是没有从中开戒,他在仍然受戒的情况下举意履行正朝,其教法律例是什么?

答案

感谢真主,祝福先知及其家人

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
如果你说“他没有从中开戒”的意思是:他完成了副朝的环游和奔走、剃光或者剪短了头发,没有脱下戒衣,然后马上为正朝而受戒,身上穿着为履行副朝而受戒的戒衣,这是没有任何罪责的,因为履行享受朝的人已经结束了副朝的仪式,然后为履行正朝而受戒,所以他的副朝是正确有效的,他的正朝亦是如此。如果他在“泰尔维叶”日之前为了履行正朝而受戒,这是仓促的行为,意思是他因为仓促而违背了圣行,但是他没有罪责,他应该宰牲,就像履行享受朝的人一样。

如果你说“他没有从中开戒”的意思是:他环游天房和奔走之后,在剃光头发或者剪短头发之前把正朝并入了副朝,学者们对此有所分歧:著名的学派主张他的朝觐是不正确的,因为在开始了副朝的环游之后把正朝并入副朝是不正确的做法,因为他以此从副朝中开戒了。这是教法学家们明确宣布的,除非带着牺牲的朝觐者,他可以这样做。

在《穆额尼》等著作中提到了第二个主张:认为他的朝觐是正确的,他要宰牲,以此而成为履行连朝的人。在《穆额尼》(5/ 244)中说:“如果在剪短头发之前为正朝受戒,就是把正朝并入了副朝,以此而变成了连朝。”但是作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。

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混淆不清,有的学者说:这是作者的错误;有的学者说:这不是错误,而是采取了其他学者的主张;还有的学者说:这里指的是带着牺牲的朝觐者。马力克学派主张他的朝觐是正确的,罕百利学派中坚持这种主张的学者有《穆额尼》的作者和《大解释》的作者(3/ 424)、《融会贯通》(4/ 291)和《创新者》(3/ 327),谢赫艾布·木瓦黑布和谢赫苏莱曼·本·阿里坚持这一种主张,他在《裨益众生》中提到了这一点,他选择了这一种主张:如果健忘或者无知,他必须要宰牲,因为他放弃了剃光头发或者剪短头发,真主至知。

谢赫阿卜杜拉·本·阿卜杜·阿齐兹·本·阿基利。

谢赫伊本•欧塞米尼(愿主怜悯之)选择的主张是:他的朝觐是正确的,他是履行享受朝的人,实践了他的举意,必须要宰一只羊,因为放弃了副朝的一项义务(瓦直布),剃光头发或者剪短头发;有人向他询问:“履行享受朝的人如果忘了剪短头发,然后进入了正朝,他在进入正朝之后记起了这件事情,其教法律例是什么?”

谢赫回答说:“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,一些学者说:他的朝觐无效,因为他为正朝受戒的时间不正确,如果他想履行连朝,一定要在环游之前受戒,那么,他现在就是连朝的人,而不是履行享受朝的人,我们认为他就是履行享受朝的人,必须要宰一只羊,因为放弃了剪短头发,他的朝觐是正确有效的。”《伊本·欧塞米尼法特瓦全集》(22/ 474–475)。

真主至知!

Source

伊斯兰问答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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