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礼拜中闭合双眼,教法有何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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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89212/07/2008
关于在礼拜中闭合双眼的教法规定。
问题: 22174
答案
感谢真主,祝福先知及其家人
一切赞颂全归安拉。
学者们一致认为,在礼拜中无故地闭合双眼是受憎恶的。《牢杜·目尔拜阿》一书的作者明文指出它是受憎恶的,是犹太人的行径。(《牢杜·目尔拜阿》1/95),另有《指路灯塔》和《卡菲》的作者说,它是睡眠的征兆。(《指路灯塔》1/66,《卡菲》1/285),《伊格纳尔》的作者指出,它是受憎恶的,只除了一些特殊情况的需要,如不愿看到他的女仆或妻子或其他无干系的妇女暴露羞体。(《伊格纳尔》1/127,《姆阿尼》2/30),《姆阿尼》的作者也持同样的看法。
《众王的珍品》的作者指出它是受憎的,而并没有提及特殊情况的例外。(《众王的珍品》1/84),卡萨尼说:它是受憎的,因为这样做违反了圣行,而依照圣行,双眼应注视叩头处,再有,在宗教功修中,每一个肢体都有它的任务,双眼也不例外。(《技艺之奇妙》1/503)。
《成功的阶梯》的作者认为,如果为了某种利益的话,可以例外,不被列为受憎的事项。他说:有的时候,闭上双眼可能要强过观看。(《成功的阶梯》1/343)
伊玛目伊祖·本·阿卜杜萨拉姆在他的教法判例中,认为因故而合闭双眼是允许的,如果这样做,对于礼拜者来说更能达到敬畏。伊本盖伊目在《后世之粮秣》中指出:对于礼拜者来说,如果睁开双眼更能达到敬畏的话,那末,最好睁开眼。如果闭上双眼更能使他增加敬畏,以避免一些装饰物等对他的礼拜的干扰,那末,闭上双眼绝对不是受憎的事情,而且认为在此时这种做法是受喜的观点,更加接近于教法的根本原则。(《后世之粮秣》1/283)
Source:
谢赫·穆罕默德·萨利赫·穆南吉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