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经患有强迫症,服用神经性的药物,我在斋月中不能封斋,医生认为我必须要开斋;我因为当时正在参加高中考试,没有还补在第一个斋月中所缺的斋戒,我不知道因此引起的教法律例是不同的,到了第二年的斋月,我正常封斋,我想在这个斋月之后还补在第一个斋月中所缺的斋戒,但我每当想封斋的时候,血压迅速下降,我觉得疲惫不堪,我未能完成第三个斋月的斋戒,只封了五天的斋戒,就受到了影响,血压迅速下降到80 / 30、或者更低,我不能从床上爬起来,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大约一个多月,我担心不能完成下一个斋月的斋戒,我没有钱给穷人提供食物,也没有钱让医生给我继续进行治疗、或者查明这个问题的原因。关于我这种情况的教法律例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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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64230/05/2015
她在斋月期间没有封斋,无力还补所缺的斋戒,也没有能力给穷人提供食物
问题: 219539
答案
感谢真主,祝福先知及其家人
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所有的伊玛目一致认为在斋月中缺了斋戒的人,必须要在下一个斋月来临之前还补所缺的斋戒,他们引述的证据是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(1950段)和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(1146段)辑录的圣训:阿伊莎(愿主喜悦之)说:“有时候,我会错过斋月的斋戒,一直到伊斯兰历八月(舍尔巴乃),我才得以还补我所缺的斋戒。”叶哈雅说:“这是因为她忙于(照顾)真主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的缘故。”
哈菲兹伊本·哈哲尔(愿主怜悯之)说:“她注重在伊斯兰历八月中还补所缺的斋戒,由此可知拖延所缺的斋戒,一直到另一个斋月是不允许的。”《造物主的启迪》(4 / 191)。
拖延所缺的斋戒,一直到另一个斋月,不外乎两种情况:要么有合法的理由,要么没有任何理由,如果因为合法的理由而拖延所缺的斋戒,则他没有罪过,只需还补所缺的斋戒即可;如果无缘无故的拖延所缺的斋戒,则他要肩负拖延斋戒的罪恶,而且必须要还补所缺的斋戒,但在还补的同时是否要给穷人提供食物?这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,最侧重的主张就是不必提供食物,我们在(26865)号法特瓦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,敬请参阅。
根据这一点,你必须要还补在过去几年的斋月中所缺的斋戒,可以在夏季还补所缺的受戒,也可以在冬季还补所缺的斋戒。
如果你因病而不能封斋,而且这种疾病是长期性的,根据可靠的医生的诊断,你在以后不能封斋,那么你不必封斋,根据所缺的天数,每天给一个穷人提供食物;如果你没有钱,那么你不必提供食物,你没有任何罪责,因为真主只给每个人责成他力所能及的事情。
真主至知!
Source:
伊斯兰问答网站